“中国行政区划”的版本间的差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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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1月30日 (一) 05:02的最新版本
中华人民共国和国
直辖市(4个): 北京市、上海市、天津市、重庆市
特别行政区(2个): 香港、澳门
自治区(5个):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、内蒙古自治区、宁夏回族自治区、广西壮族自治区、西藏自治区
省(23个): 黑龙江省、吉林省、辽宁省、河北省、山西省、陕西省、甘肃省、青海省、四川省、湖北省、安徽省、河南省、山东省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江西省、湖南省、贵州省、云南省、广东省、海南省、台湾省、福建省。